傳承資訊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2022年7月27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案例說明:父親去世前3個月曾贈與1筆土地予母親,該筆土地是否須併入父親之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故林先生於申報父親之遺產稅時,須將父親去世前3個月贈與母親之該筆土地一併計入父親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文章來源:本網站編輯部 經同意方可轉載

其他傳承資訊

本網站編輯部 由於近年不動產交易活絡,為遏止房地投機炒作,維護居住者正義,並達遏止逃漏目的,自109年起稽徵機關針對營利...

本網站編輯部 被繼承人留下很多債務,不知道遺產夠不夠還,是否要拋棄繼承?如果要拋棄,要向那個法院聲請,要準備什麼資料?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