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由於私人信託公司PTC兼具公司和信託功能,所以想要在英屬維京群島BVI註冊成立PTC,不僅要滿足與公司相關的監管要求,還要滿足與信託公司相關的監管要求 。通過設立VISTA(The Virgin Islands Special. Trusts (Amendment) Act) 信託的方式進行管理。
在海外投資信託中,受託人通常不具備經營企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受託人作為企業股東如果做出不當決策,導致投資失敗的情況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委託人及其家族成員出於保密的需要,也不願意受託人真正介入家族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為了解決這個矛盾,BVI制定了 VISTA ,該法案設置了如下特殊制度:一是,公司股東用其股權設立信託,受託人直接持有股權,但受託人不享有經營管理該公司的權利,因此也就豁免了受託人在信託中相應的謹慎義務;二是,信託的控制權歸董事會。VISTA 法案規定了ODRs(Office of Director Rules),即「董事會規則」 ,允許在信託文件中包含誰可以擔任董事或者選取董事的標準等條款,例如委託人可以規定董事由公司股東的家庭成員擔任,或規定由某個指定的人或者專門的委員會負責公司董事的選任和撤職等。
雖然境外管轄地信託法規定了較多的權利保留的情形,但這種權利保留不是無限的,傳統的英美法系堅持「受託人中心主義原則」(principle of beneficiary centrism) ,因此在委託人設立家族信託後,委託人保留權利不得使相應法律關係不符合信託的定義,否則將不被視為信託。解決委託人保留過度權利可能面臨信託被撤銷的風險,可以設立保護人制度,由委託人信任的近親屬和朋友擔任家族信託的保護人,將要求受託人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的權利、對不當信託行為的撤銷的權利、監督和選任新受託人的權利、解除和延長信託的權利賦予保護人。
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PTC需要滿足的相關監管政策要求如下 :(一)必須是BVI公司法的有限責任公司;(二)名稱中需含「PTC」字樣且在其章程中需明確是PTC;(三)註冊PTC需要由持有ㄧ類信託牌照的註冊代理代為辦理 ;(四)PTC不得向大眾開展信託業務;(五)PTC只能從事「無償信託業務(unremunerated trust business)」和「關聯信託業務(related trust business)」。
此外,在BVI註冊成立PTC監管環境較為寬松,同時還有諸多優惠措施且費用不高,即「寬監管低費用」。相關優惠措施包括 :(一)無需本地董事或授權代表人、無註冊資本要求、無需營運地址地址。(二)只需提供信託合約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及提供公司章程和細則條款等。(三)需要代理人在其辦公室保存董事和股東名冊,其中股東名冊不用公開備案。(四)註冊PTC的費用含註冊費和年費兩類,與註冊一般公司幾乎相同。
二、BVI之PTC的持股方式
鑒於PTC兼具公司(委託人)和信託(受託人)功能,因此,BVI之PTC的持股方式必須有限制 ,以免被認定為「虛假信託」 (Illusory Trust)的嫌疑:(一)直接由委託人及其家人持有(可能有虛假信託風險);(二)可由慈善或非慈善的目的信託(a charitable or non-charitable purpose trust)持有;(三)由目的信託的受託人(the trustee of a purpose trust)持有;(四)由受擔保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五)由有利於受益人的全權委託信託持有。
三、英屬維京群島PTC的架構安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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