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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匯款:贈與或借款影響遺產稅

2026年9月22日(星期二)

在婚姻關係中,夫妻間頻繁的資金往來極為普遍,然而從稅務觀點切入,資金移轉的性質界定至關重要——若無返還義務則視為「贈與」,反之則為「借貸」。兩者在遺產稅核定上影響甚鉅:贈與將被計入遺產總額,而借貸則可列為「未償債務」申請扣除。

案例分析:近億元債務主張遭駁回

一名配偶於丈夫2020年5月辭世後,申報遺產稅時聲稱夫妻間存在約1.18億元的債務關係,試圖將此筆金額列為未償債務進行扣除。然而,國稅局經查覈後,剔除了近億元的申報額,僅認定約1,862萬元,最終覈定遺產淨額逾7,800萬元,補徵遺產稅高達992萬元。

針對遺孀提出的37筆資金匯款紀錄,國稅局明確指出,僅憑匯款單據不足以證明「借貸合約」的存在。該案件中存在幾項致命缺陷:

1. 借貸合約細節匱乏:納稅義務人無法提供關於借貸期間、還款約定及利息計算等書面契約,難以說服稅務機關。
2. 金流邏輯悖論:最關鍵的爭點在於一筆690萬元的資金,竟於丈夫逝世當日中午轉帳至妻子帳戶,然丈夫已於該日上午10時身故。此項時間點的不合理,徹底破壞了借貸主張的可信度。

稅務稽徵重點:舉證責任在於主張者

國稅局強調,僅憑銀行轉帳紀錄無法作為「借貸關係」的直接證據。在稅務查覈實務上,若納稅人意欲將資金往來主張為借款扣除,負有提供完善證明文件的責任。若無法釐清債權債務關係,國稅局傾向將其認定為無償資金移轉。

稅務合規指南:如何防範遺產稅爭議?

為確保資產配置符合稅務規範,並保障合法節稅權益,建議納稅人落實以下風險管理措施:

• 落實書面契約制度:夫妻間雖為親密關係,但涉及大額資產移轉時,必須簽訂書面借貸合約,明確記載金額、用途、利息與償還計畫。
• 確保金流帳務清晰:詳細記錄資金收付憑證,並定期進行償還動作。單純的匯款無法代表借貸,有實質還款記錄才能強化稅務公信力。
• 審慎處理身故前資金往來:針對死亡前後的資產異動,稅務機關將採取嚴格審查。任何異常的資金流向,若無法證明合理的生前債務性質,極易遭到剔除。

有效的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應建立在嚴謹的法律事實與合規紀錄上。面對遺產稅的查核風險,預先做好完善的書面整備,才能避免因舉證無力而造成的稅務損失。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相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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