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近期審理遺產稅稅額試算案件時發現,有民眾在未仔細核對的情況下,直接採認國稅局提供的通知書內容進行申報。結果,因為遺漏申報被繼承人名下非上市櫃公司的股票(股權),不僅需要補繳稅款,還被處以罰鍰。
國稅局特別提醒,官方提供的「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僅為便民措施,該通知書內容並非最終的稅額覈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在辦理申報前,務必確實比對稅額試算表、遺產財產歸戶資料,以及被繼承人最近一年度的綜所稅覈定資料。
國稅局強調,若發現稅額試算書中有未詳列的資產,例如:海外投資、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或是非上市櫃公司的股票等,又或是出現繼承人變動(如有人拋棄繼承)、需要主張扣除額(如農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等情況,皆不適用稅額試算申報。民眾應在法定的遺產稅申報期限內,主動備齊正確的資料自行辦理申報,以免誤觸稅法而受罰。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