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購買房地,如取得價金折讓,應以實際支付金額作為取得成本 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購買房屋、土地,如簽訂買賣契約後取得減價折扣,致實際支付金額低於買賣契約書簽訂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