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當事人若在股票贈與兒女後突然覺得反悔,而贈與稅也已經繳交了,是否可以撤銷股票贈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股票為贈與標的,申報贈與稅並已繳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只要在未辦妥股東名義變更登記前,撤銷或解除贈與,經稽徵機關查明該贈與標的仍屬贈與人所有者,贈與人可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並可依規定退還已繳納之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個人申請適用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退(抵)稅額規定,須有實際居住事實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規定。對於房地所有權人因住所遷移等之...
贈與人不能如期申報贈與稅,延長申報三個月期限 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 本網站編輯部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及第26條規定,除同法第20條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贈與外,贈與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