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當事人若在股票贈與兒女後突然覺得反悔,而贈與稅也已經繳交了,是否可以撤銷股票贈與?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以股票為贈與標的,申報贈與稅並已繳納稽徵機關核定之稅額,只要在未辦妥股東名義變更登記前,撤銷或解除贈與,經稽徵機關查明該贈與標的仍屬贈與人所有者,贈與人可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並可依規定退還已繳納之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有關報載我國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造成重複課稅與稅率差別待遇,財政部特予說明 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有關報載「台版CFC抄半套,弱化企業競爭力」,提及我國CFC制度衍生重複課稅與稅率差別待遇問題,容有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