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也就是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女,是不用課徵贈與稅的。但王先生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妹妹,因為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關係而非直系血親,不適用前述都市計畫法規定,所以仍然要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稿
個人CFC選案即將展開,未申報者請儘速備妥相關文件向稽徵機關補報補繳稅款 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近期將對轄內112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選案查核作業,請有...
金管會示警四大風險,呼籲消費者勿購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保險商品 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切勿輕信透過資產管理或財務顧問公司以社群媒體、電子郵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