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依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也就是贈與配偶、子女或孫子女,是不用課徵贈與稅的。但王先生要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妹妹,因為兄弟姊妹屬旁系血親關係而非直系血親,不適用前述都市計畫法規定,所以仍然要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聞稿
瑞士:信貸因 2020 年後繼續串謀稅務詐欺而被罰款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瑞士銀行瑞士信貸被美國司法部罰款5.1億美元,此前該行承認串謀將超過40億美元的美國納稅人資金隱藏在至少475個離岸帳戶...
ESG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資訊揭露事項審查監理原則 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 本網站編輯部 為強化ESG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投資人須知於ESG投資方針揭露事項之完整性,暨境內外基金監理之一致性,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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