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有國人經由非法之境外虛擬資產、境外證券商之網路平台或財務投資、財務顧問公司等從事交易或投資境外基金,致生相關交易糾紛或有財務損失情事。為強化投資人保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呼籲民眾應於投資前停看聽,審慎確認係透過合法之金融機構進行投資交易,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發生交易糾紛時無法獲得保障。 金管會提醒,民眾如發現有非法業者於國內銷售金融商品或辦理金融特許業務,除通報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外,亦得檢具事證向金管會檢舉,投資前先留意並停看聽,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金管會也針對投資人經由未經核准之虛擬資產或金融交易服務業者投資可能導致之風險進行說明: 一、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鑒於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之機構,可能未受外國主管機關監理,又相關商品係在境外提供,且虛擬資產交易資訊不透明、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民眾如透過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務必提高警覺,謹慎判斷相關訊息之真偽。 二、非法境外基金銷售管道:非法業者常假借財務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招攬民眾投資非法境外基金,如有交易糾紛,投資人常難以求償,民眾從事投資時,應選擇合法投信投顧公司與銷售機構,並查詢是否為合法境外基金,自身權益才能獲得保障。 三、境外證券商之網路平台:相關業者未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辦理證券業務,相關業務行為不受金管會監管,民眾如經由此類境外網路平台交易,相關投資行為不受「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法規保護,投資人須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非法境外業者透過網路等方式招攬民眾投資或從事金融交易,如有交易糾紛,投資人權益無法受到保障,金管會除多次透過新聞稿宣導民眾應透過合法管道進行投資,並與證券期貨周邊單位持續推動各項金融教育宣導,且於證券期貨局設置「防範非法證券期貨業宣導專區」,提供民眾查詢合法 2023-07-13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金管會新聞稿
投資境外基金倘取有海外利息所得,不能與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扣抵 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買賣境外基金的盈虧,屬於海外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同年度發生的盈虧可以扣抵;但境外基金所獲配的收益,屬...
金管會發布「金融機構資料共享之資料治理諮詢文件」,徵詢外界意見 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於本日發布「金融機構資料共享之資料治理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涵蓋了資料共享、隱私保護、...
贈與未上市股票,應以贈與日之資產淨值估定價值申報贈與稅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贈與人贈與財產時,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規定,應以贈與時之「時價」計算核課贈與稅。若贈與未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