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駁回了罷免遺產執行人的申請,並重申了適用於此類訴訟的規則。它指出了四類導致遺囑執行人被解職的行為:危及信託財產、缺乏誠實、缺乏履行職責的適當能力或缺乏可行的忠誠度。法院認為,原告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執行人符合任何需要驅逐的標準,因此駁回了申請. 資料來源Re Walker Estate ,2024 BCSC 250)。
未成年人購置財產,用誰的資金付,贈與稅大不同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成年人購置財產,如能證明支付之款項確係為未成年人所有,免徵課贈與稅;但不能證明者,視為其法定代理...
被繼承人死亡後領取之股利,是否應申報遺產稅? 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所遺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股票,除股票本身應申報遺產稅外,該股票發行公司配發的股利,是否應併...
受贈人於受贈之日起5年內將受贈之農業用地贈與他人,應追繳贈與稅 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5年內繼承或受贈之免稅農地再移轉其他繼承人或受贈人,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規定大不同。中區國稅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