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個人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所得課徵所得稅制度,國稅局近期將對112年度個人CFC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重點查核4類案件如以下彙整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投資外國企業,可參考下表自行檢視,如發現所投資外國企業構成個人CFC而漏未申報,或有短漏報個人CFC營利所得情形,於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加計利息免罰。 重點查核彙整表 註:「受控」指個人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合計達50%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
香港擬推家辦稅收優惠,是否與新加坡家辦正面抗衡? 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本網站編輯部 香港為應對來自新加坡家族辦公室的激烈競爭,並在困境中提升香港的財富吸引力,據香港媒體報導,香港立法機構將在...
繼承取得房地贈與配偶,其後出售之房地合一課稅規定 2022年11月29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個人出售自配偶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應依房地合一稅制申報納稅者,應確實參照相關規定認定取得日、取得原因、...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應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由於贈與配偶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贈與配偶以外之他人財產未超過當年度免稅額(明年起為每年244萬元)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