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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着家族創辦人逐漸年長及交班,家族傳承難題的日益凸顯,越來越多的高淨值家族開始探索更爲靈活、客製化的家族傳承工具。其中,PTC(私人信託公司)作爲一種新興的家族財富傳承和風險隔離架構,不僅突破了傳統信託的侷限性,更將家族對財富的控制權與靈活性提升到新的維度,給予家族信託及傳承架構設計的另一選擇。
一、 什麼是私人信託公司(PTC)
與傳統信託機構不同,私人信託公司(PTC)是一個由家族全資擁有並控制的、專門服務於本家族信託事務的獨立法人機構。PTC並不對外開展業務,而是作爲家族財富的“專屬管家”。通過獨立法人實體的形式,直接管理家族名下的各類信託安排。這一模式的核心價值在於“控制權保留”,家族成員可通過擔任PTC董事會成員、制定內部治理規則,對信託的運作保留實質性決策權。
以香港周大福集團鄭氏家族爲例,其通過設立PTC將分散在全球的房地產、股權、藝術品等資產納入統一架構。除此外,PTC不僅負責執行家族既定的投資策略,還根據第三代成員的職業背景分配管理職責,既避免了傳統信託機構的僵化操作,又通過家族辦公室治理制度化設計,防止了後代因意見分歧導致的資產分割。
二、 適用私人信託公司(PTC)的家族
PTC的本質,是將家族財富的傳承從「被動託管」升級爲「主動治理」。PTC並非家族財富管理與傳承的萬靈丹,其適用於家族的特殊需求通常有下列情形:
(一)家族治理的代際轉型過渡
家族結構複雜、且具有長期治理願景的家族,當家族治理模式從第一代的單一決策向第二代「家族委員會共治」過渡時,PTC的董事會機制可以成爲培養下一代治理能力的「試煉場」。例如,可要求第三代成員必須在PTC專業委員會任職滿3年且通過考核,方可進入家族企業高管層。
(二)多元資產與跨境佈局的家族
若家族資產規模巨大,涵蓋境內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不動產,藝術品、私募基金、加密貨幣等複雜標的,傳統受託人或受託機構可能因地區政策或內部合規限制拒絕出任管理。而PTC可以自主選擇合規框架,更有效率及靈活的來管理家族資產。
(三)隱私保護與降低地緣政治風險
PTC的境外屬性和非公開性,可以保護家族隱私資產無需向公眾披露。同時,通過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分佈資產持有實體,能有效降低地緣政治突變帶來的衝擊。
二、 私人信託公司(PTC)的典型架構
PTC的架構設計需要在控制權、合規性、稅務效率三者間尋求巧妙平衡。目前主流方案包括以下三種:
(一)境外控股模式
家族通常在開曼羣島、BVI等境外地設立PTC控股公司,再通過該公司持有位於新加坡、香港等金融中心的PTC運營主體。境外結構可利用當地信託法規對私人信託公司的規範及權力賦予(如BVI允許PTC在不持牌情況下管理家族信託)。然而,其運營主體通常選擇在岸金融中心,以便於對接銀行、信託財務顧問及律所等專業機構。
(二)雙層董事會模式
PTC董事會通常由「家族董事」與「專業董事」共同組成。前者由家族核心成員組成,負責策略方向與利益分配;後者由律師、稅務師、投資顧問等外部專家構成,確保決策的專業性與合規性。例如,可以在在PTC章程中規定,涉及跨境併購的決策需獲得專業董事2/3以上贊成票,以此制衡家族成員的非專業的併購風險。
(三)SPV節點網絡結構
家族常以PTC爲信託及控股頂層,下設多個特殊目的實體(SPV),並搭配子信託分別持有不同資產類別或地區資產。這種「節點網絡結構」既能透過各個SPV的節點防範單一資產風險傳導,又便於針對特定資產(如上市公司股權)設計差異化的信託條款。
三、 私人信託公司(PTC)的特點與功能
PTC與傳統家族信託的本質區別,在於「規則制定者」身份的轉移。在傳統家族信託中,受託人(通常是銀行或信託公司)掌握着資產處置權,家族僅能通過信託契約中的限制性條款施加影響。而在PTC模式下,家族通過控制PTC的治理架構,成爲實際上的規則制定者。具體而言,PTC形式的家信託存具有下列特點:
(一)決策的靈活性
PTC可以靈活調整投資策略、受益人分配方案,甚至設立「動態受益人機制」。例如,根據後代創業表現調整分配比例等,而傳統的家族信託只能通過複雜的法律程序修改信託契約來實現。
(二)資產控制深度
PTC可以直接持有家族企業的股權投票權,避免傳統家族信託因「 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 」導致的經營權弱化問題。例如,部分家族企業通過PTC保留51%的企業投票權,同時將分紅權置入信託,實現傳承與經營的雙重目的。
(三)維持費用較高
傳統的家族信託按照資產規模收取固定的管理年費,而PTC的運營成本則包括:牌照費、合規支出、專業團隊薪酬等,也可能隨結構複雜度增加維持費用。因此,對中小規模家族反而不是一個經濟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