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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託契約如何設置“防敗家條款”

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給予子孫太多供揮霍的遺產,究竟是福?是禍?當子孫一擲千金豪賭輸掉或揮霍半壁江山,當“富不過三代”的魔咒案例一次次應驗,財富傳承的焦慮便成了高淨值家庭刻不容緩的事。然而,留給子女的究竟是摧毀人生的金山,還是照亮前路的燈塔?答案,或許就藏在那一紙信託契約的字裡行間。

家族信託的核心,在於通過法律架構將資產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委託人將財產轉移至信託,由受託人管理,受益人僅能按約定條件領取收益。這種「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模式,徹底切斷了子女一次性揮霍的可能。這種設計背後,是信託契約中嚴密的“防敗家條款”:

(一)分期支付:
將大額資產拆分爲按月或按年發放,避免一次性到帳引發揮霍。
例如,香港富商 許世勳 將400億遺產裝入家族信託,兒子許晉亨夫婦每月僅能領取200萬生活費。即便婚姻破裂,李嘉欣也無法分走信託資產分毫。

(二)條件觸發機制:
要求受益人完成學業、創業成功或婚姻穩定後才能解鎖更多資金。
例如,某地產大亨猝然離世,其設立的信託立即啓動:女兒每年領取200萬生活費,結婚時可額外獲得1000萬禮金,但若婚姻不滿5年需返還50%。這種“後悔藥”條款,連公證遺囑都望塵莫及。

(三)禁止財產處置:
信託資產獨立於個人財產,明確約定信託財產不得轉讓、抵押或贈予,防止變相套現。即便子女婚變,另一半也無權主張。更重要的是,信託可繞過在英美法國家或地區之繼承權公證的高昂成本與繁瑣程序。

(四)激勵觸發機制:
真正的“防敗家”絕非簡單限制,而是通過激勵與約束並存的條款引導子女走向正軌。
一位企業家曾爲兒子設立信託,約定:若考上全球TOP50大學,獎勵100萬;自主創業滿3年且盈利,可申請500萬啓動資金;但若沾染賭博、吸毒等惡習,立即終止受益權。這種“胡蘿蔔加棍子”的策略,既守住財富底線,又激發子孫成長動力。

(五)設計動態調整權:
這種條款如同隱形繮繩,時刻矯正財富繼承的路徑。例如,某影視明星的信託合同中註明:若受益人30歲前未掌握基礎理財技能,信託將自動轉換爲年金模式,由專業機構代管資金。

(六)科技強化信託管理
區塊鏈技術如今被植入信託管理,每一筆資金流向均上鍊存證。科技與法律的結合,讓“防敗家”從紙上條款進化成智能管家。
舉例來說,某家族信託要求受益人消費時上傳電子發票,AI系統自動分析消費合理性,若檢測到奢侈品過度消費,次月資金自動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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