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如果所得來源有股利所得,也就是個人取得公司、合作社或其他法人以其87年度或以後年度盈餘所分配的股利或盈餘,課稅方式二選一,如果採網路申報系統,會自動採最有利的方式。 財政部表示,分開計稅適合高所得者,股利所得按28%稅率單獨計稅,再與其他各類所得所計算的應納稅額加總。 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其他各類所得-免稅額及扣除額等)×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繳(退)稅額=應納稅額+股利所得×28%。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新聞稿
個人出售預售屋,請注意交易時點的報稅規定,避免被罰!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 (本網站編輯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為促使房地交易正常化,所得稅法第4條之4及財政部111年5月26日台財稅字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