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玲會計師專欄
想為社會盡一份心力嗎?設立「公益信託」是一個不錯的選擇!相較於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公益信託在行政成本和資金運用上擁有更大的彈性。 讓我們一起來深入瞭解公益信託的各個面向吧!
公益信託的優勢與不足
與傳統基金會相比,公益信託有其獨特的優勢:
優點
• 設立更簡單: 不需要向法院辦理法人登記,只要經過相關主管機關(例如社會局、教育部等)許可即可。
• 營運成本更低: 無需煩惱辦公室租金、聘請專職人員,也省去了設置董事會的麻煩,大大降低行政費用。
• 規模彈性大: 財團法人通常有最低基金門檻(例如全國性可能需要三千萬元),而公益信託對規模限制較少,甚至可以動用本金(依信託契約規定),資金運用更靈活。
• 專業管理: 通常會由銀行擔任受託人,提供專業且透明的帳務與財產管理服務。
當然,公益信託也有其限制:
缺點
• 管理費用: 委託銀行管理需要支付信託管理費(年費)。
• 不具獨立法律人格: 公益信託本身並不是「人」,而是以受託人(銀行)的名義執行事務,對外簽約時可能較不方便。
• 監管程度提高: 近年來政府對公益信託的監管日益嚴格,若支出比例過低,或有「假公益真避稅」之嫌,很容易面臨查覈甚至被廢止許可。
稅務優惠別錯過!
依據《所得稅法》第 4-3 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1 條,符合特定條件的公益信託可以享有稅務優惠:
⚠️ 享有稅務優惠的關鍵:
• 受託人必須是符合信託業法規定的信託業者(例如銀行)。
• 信託契約必須明確規定,當信託關係結束時,財產必須移轉給各級政府或具備類似公益目的的公益法人/公益信託。
• 絕對不能對特定對象給予特殊利益。
設立與運作:這些眉角要注意!
• 主管機關許可: 必須根據公益目的(教育、環保、社會福利等)選擇相對應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 設立步驟:
1. 與受託銀行洽談信託契約。
2. 準備信託事務計畫書、收支預算書和財產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
3. 獲得許可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財產移轉,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 年度義務: 每年需要編製「信託事務處理報告書」和「財務報表」,交由信託監察人審核後,呈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
• 支出比例要求: 雖然目前法律沒有明訂統一的支出比例(不像基金會有60%的門檻),但信託公會建議:資產達到三千萬元以上者,年度公益支出原則上不能低於前一年底資產總額的 1%。
• 法令動態: 近年《信託法》修正草案趨向加強監管(例如明訂年度支出門檻、限制購買股票比例等),建議在設立前諮詢專業會計師或銀行信託部門,瞭解最新法規。
本文經方燕玲會計師同意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