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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鐸家族信託訴訟案:豪門恩怨背後的傳承教訓

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

本網站編輯部  


全球矚目的「梅鐸家族信託訴訟案」落幕,這場豪門爭產風暴不僅讓世人一窺媒體帝國的權力鬥爭,更為所有家族企業敲響警鐘。它就像一本活生生的教材,把家族信託可能遇到的問題攤在陽光下,讓其他企業能從中吸取寶貴的教訓。本文將以重點整理和制度啟示的方式,剖析此案,並對照臺灣常見的家族信託與閉鎖性公司實務,希望能為本土企業帶來啟發。


案件核心簡述:一場關於控制權的戰爭

這起案件的爭議點並非家族成員之間的財產分配不均,而是在於誰能掌握 News Corp、Fox 等核心媒體的「投票權與經營權」。其關鍵結構在於:家族信託持有高投票權股份,而子女則為信託受益人。隨著創辦人梅鐸年事漸高,他試圖調整信託結構或控制權安排,引發部分子女的不滿,認為此舉違反了原始信託精神與受益人權益,最終導致家族內部對簿公堂。這場官司的核心,其實是家族成員對於企業經營方向與權力分配的歧見。


六大啟示:前車之鑑,後事之師

梅鐸家族的這場訴訟,宛如一面鏡子,照出了家族企業在傳承規劃中容易犯下的錯誤。以下六大啟示,值得所有臺灣企業家深思:

1. 信託不是萬靈丹,立了並非一勞永逸: 許多人誤以為信託是解決家族紛爭的完美方案,但梅鐸案卻提醒我們,信託的解釋權、變更權和控制權,才是衝突的真正根源。重點不在於「有沒有信託」,而在於「誰能修改信託?」、「在什麼情況下能修改?」以及「能修改到什麼程度?」。在臺灣,許多家族信託章程只籠統地寫著「得視情況調整」,卻沒有明確定義「情況」的標準,以及由誰來判斷,這無疑是埋下了訴訟的地雷。

2. 經營權與受益權沒有劃清界線,遲早會出事: 梅鐸案的本質是,有些子女希望維持父親的媒體路線,而另一些子女則想改變經營方向。然而,所有子女卻同時擁有「經濟利益」和「投票影響力」,造成利益不同,卻被迫共同治理的困境。在臺灣,常見的錯誤是子女「平均分配股權」,卻沒有區分經營股、投資股或無表決權股,導致不參與經營的人也能夠否決重要的經營決策。

3. 創辦人晚年「臨時調整」,風險極高: 另一個關鍵是,創辦人梅鐸在晚年試圖重新安排控制權。然而,法院要檢驗的並非這些調整「合不合理」,而是有沒有違反信託的原始設計。這對臺灣企業主來說是重大的警訊:許多企業主直到 70、80 歲才開始思考「要不要改一下」,但此時他們的判斷力、影響力和法律風險都在同步下降,子女一旦不服,很容易被質疑受到不當影響。

4. 公平不等於平均: 梅鐸家族的矛盾,本質上是有些人認為「我付出比較多,就應該擁有控制權」,而有些人則認為「我也是子女,憑什麼被排除在外?」這正是所有家族企業都難以避免的終極難題。成功的家族往往能做到:利益可以平均分配,但權力絕對不能平均,而且要及早制定明確的權力分配規則。

5. 家族治理文件,比法律工具本身更重要: 在梅鐸案中,即使有信託和公司章程,但如果缺乏家族憲章、接班原則和衝突解決機制,最終還是隻能訴諸法院。因此,臺灣的企業在設計家族信託和公司章程之外,至少還要有家族會議機制,並引入獨立第三方(例如顧問或信託監察人),來協助解決家族紛爭。

6. 法院是「最差的家族治理者」: 梅鐸案再次證明,法院只能判斷「合法或不合法」,不能判斷「誰比較適合經營」,更不會顧及家族關係、企業文化和長期品牌價值。一旦走到訴訟這一步,對家族和公司都是難以彌補的傷害。


給臺灣家族企業的四大實務總結

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梅鐸案的教訓,那就是:「不要把家族衝突,留給信託去承受。」臺灣的家族企業應該從中吸取教訓,及早做好傳承規劃,避免重蹈覆轍。
以下是幾點實務建議:

1. 信託一定要明確寫清楚「不能改」的底線, 避免日後產生爭議。

2. 股權結構要先區分經營權與受益權, 避免經營者與受益者的利益衝突。

3. 接班與控制權安排,一定要「趁清醒時完成」, 避免晚年做出錯誤的決定。

4. 家族治理文件,重要性不低於節稅, 應及早制定完善的家族憲章和衝突解決機制。


希望臺灣的家族企業能從梅鐸案中學到寶貴的經驗,及早做好傳承規劃,才能避免家族紛爭,讓企業永續經營。

 

 

資料來源:根據國外媒體報導綜合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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