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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不過三代」魔咒將解?臺灣家族百年信託政策有譜

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

長期以來,臺灣企業主心中最沈重的負擔,莫過於那句「富不過三代」的悲觀預言。沉重的稅務體系與繁雜的法規枷鎖,導致每一次資產移轉都面臨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層層剝削,這不僅加速家族資本的消散,更讓無數創業者的心血傳承處處碰壁。然而,這道困擾高淨值族群多年的高牆,終於在今年五月迎來破冰的曙光。

為了達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戰略願景,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顯統合金管會、財政部及法務部多方意見,終於定案「連續受益人信託」制度。這項被金融界暱稱為「百年信託」的變革,不單單是延長了信託時效,更在稅賦判定上劃時代地做出調整:只要架構合規,家族財產在百年間的代際流轉,將不必面臨重複課徵遺贈稅的噩夢。這無疑是為臺灣家族傳承立下了嶄新的遊戲規則。

「百年信託」三大核心關鍵

此次政策不僅是單純的放寬,更確立了嚴謹的運作邏輯:

1. 破紀錄的百年時效: 信託合約期限一舉放寬至100年,讓家族治理跨入「百年時代」,徹底終結了以往只能規劃一、兩代人的短視限制。
2. 資產獨立的絕對壁壘: 信託核心建立在資產獨立性之上。一旦資產信託,委託人將撤回支配權,資產與私人債務或個人意志徹底脫鉤,確保持續運作。
3. 單一稅制下的稅負紅利: 市場最關注的焦點在於稅制結構。合規的連續信託,當受益權按契約轉移至後代時,將被認定為「條件成就」,從而豁免於遺贈稅的範疇,實現真正的傳承成本極小化。

化解稅務模糊地帶,傳承路徑更透明

過去,臺灣對於信託資產的定義模糊,受益人的每一次變更往往引發國稅局爭議,導致重複課稅壓力居高不下。本次跨部會協議最大的貢獻,在於法律定位明確化:當後順位受益人接手權利時,這不再被視為「贈與」或「繼承」,而是「信託契約的履行」。這套邏輯不僅解決了陳年法規爭議,更包容了尚未誕生的下一代,只要在契約中明確納入直系血親範圍,未來世代皆受同等保護。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金管會相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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