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海外房產送給家人被當成「贈與」!國稅局:拿不出金流證明,這筆稅你逃不掉。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房產位在海外,就算過戶給二親等內的親屬,國稅局也管不著?那你就錯了!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這類「境外不動產」移轉同樣在查核範圍內。若無法提出扎實的金流證明,證明這是一場貨真價實的「買賣」而非贈與,補稅的震撼彈恐怕會讓你大吃一驚。
親屬買賣若沒金流證明?一律視同贈與!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身為中華民國稅務居民,你的資產無論在哪,都必須遵守相關規範。特別是法條第5條第6款有明文規定:如果資產是在二親等內的親屬間轉移,卻提不出合法的價金支付證明,甚至被發現買方的錢根本就是賣方給的(如透過借貸、擔保等手法),政府就會直接推定為「贈與」,必須依法繳納贈與稅。因此,針對這類跨境交易,稅務機關會採取更嚴格的資金軌跡查覈。
實戰案例:因「舉證不足」慘賠 153 萬元
國稅局分享了一個真實案例:民眾甲君在 111 年度將名下海外不動產轉手給女兒,本以為「沒過戶到臺灣地政機關」就不用申報。沒想到,國稅局透過國際租稅資訊交換機制,早已掌握動向。
即便甲君拿出了國外的買賣合約與鑑價報告,辯稱這是「交易」,但國稅局深入調查後發現,甲君完全無法交代女兒購屋的確切資金來源。由於拿不出具體的支付憑證,這場買賣瞬間被認定為贈與。
最後,這筆價值 1,779 萬元的海外不動產,在扣除當年贈與免稅額 244 萬元後,以 10% 的稅率計算,甲君被迫補繳高達 153.5 萬元的贈與稅。
稅務防身術:保留完整的資金脈絡是關鍵
面對境外不動產交易,別心存僥倖!國稅局建議,若真的要在近親間進行房產買賣,必須做好以下三點防範風險:
1. 白紙黑字買賣合約: 交易內容應明確記錄且合法。
2. 資金證明無斷點: 必須提供清晰的付款紀錄,且賣方提供的金流必須與買方財力相當。
3. 金流軌跡可追溯: 最核心的是「錢的來源與去向」都要能清楚說明。
只有讓交易具備「實質真實性」並保留完整憑證,才能在稽徵機關查覈時理直氣壯,避開突如其來的補稅大洞。不想白白繳納鉅額贈與稅嗎?交易前的稅務規劃與憑證留存,絕對是你不可輕忽的避險工程!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財政部相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