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編輯部) 夫妻兩願離婚,依離婚協議一方應給付他方財產者非屬贈與行為,免予課徵贈與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眾詢問之依離婚協議書給付前妻之財產非屬贈與行為,免課徵贈與稅。 不過建議,離婚給付內容以書面載明於「離婚協議書」中,以免事後舉證困難,如無法證明財產移轉係離婚當時約定之給付且屬無償移轉時,仍應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整理摘錄自中區國稅局新聞稿
爭議性遺產:EWHC 發現死者給遺囑作者的短信足以證明臨終禮物有效 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 英格蘭和威爾斯高等法院(EWHC)已接受MasudurRahman's的指控,即他82歲的朋友Al-HasibAlMah...
個人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退稅或扣抵稅額的相關條件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所有權人有住所遷移等實際需要,必須出售原有自住房地,而另於他處購買自住房地,為了避免因課徵個人...
金管會正式啟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 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 本網站編輯部 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及國際間對永續議題關注,協助我國企業及早因應訂定其減碳目標,金管會)於2022年3月3日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