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即將修改其國際繼承法,使其與歐盟繼承條例一致,但瑞士的統一繼承慣例將繼續適用。除非舉行全民公投,否則該法律的修訂條款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這些條款將允許居住在國外的瑞士國民排除瑞士對其遺產的管轄權,而是指定其居住地的主管機關來處理整個案件。財產。最後居住在瑞士並選擇其外國國家的法律來管理其遺產的外國人將能夠聲明該國家的當局具有管轄權,從而放棄瑞士的管轄權。然而,專家指出,管轄權衝突不會完全消除。 微機電系統林德曼定律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擬制遺產,不得作為給付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財產 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的生存配偶行使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下稱分配請求權),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