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即將修改其國際繼承法,使其與歐盟繼承條例一致,但瑞士的統一繼承慣例將繼續適用。除非舉行全民公投,否則該法律的修訂條款將於2025年1月1日生效。這些條款將允許居住在國外的瑞士國民排除瑞士對其遺產的管轄權,而是指定其居住地的主管機關來處理整個案件。財產。最後居住在瑞士並選擇其外國國家的法律來管理其遺產的外國人將能夠聲明該國家的當局具有管轄權,從而放棄瑞士的管轄權。然而,專家指出,管轄權衝突不會完全消除。 微機電系統林德曼定律
以不實憑證虛報個人房地合一稅之成本費用,遭查獲後連補帶罰 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房地合一新制課稅範圍的房屋、土地,如係出價取得者,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因...
短期內連續繼承股票獲配股利是否仍有遺產稅? 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有關短期內連續發生繼承事件,先死亡被繼承人所遺股票,於繼承事實發生後所配發之...
數位資產:STEP回應PIL關於數位資產和電子交易文件的諮詢 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STEP的英國技術委員會和數位資產特殊研究小組已針對英格蘭和威爾斯法律委員會關於國際私法(PIL)背景下的數位資產和電子...